“108条”启动新一轮P2P合规检查,12月底前完成,银行存管门槛提高

第一财经2018-08-21 19:30:27

作者:杜川    责编:林洁琛举报

近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随后,全国统一标准的《P2P合规问题检查清单》(下称“108条”)内容流出,内容共计36大项、108条。

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参与化解网贷不良风险后,108条合规检查成为网贷行业近期迎来的又一重大利好。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多地网贷平台表示暂未收到监管的正式文件通知,但均表示,从108条清单内容来看与此前的监管规定一脉相承。

《通知》要求合规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融360网贷评级组分析师艾亚文认为,《通知》统一验收标准,并且给合规验收一个更加明确的时间预期,“不过到2018年底,就只剩下4个多月了,时间并不宽裕。由于监管不允许再新增P2P平台,所以最后可能拿到备案的平台也就是在目前仍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平台中产生。”

桔子理财总经理弓晨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108条内容体现了主管部门监管意见的延续性。近期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包括新细则、打击逃废债等,都表明监管层对促进网贷稳健发展的积极态度以及严格管控的决心。

根据《通知》内容,是否是信息中介、是否存在资金池、是否自融、是否直接或变相保本保息、是否对出借人实行刚兑、是否超额等问题依然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规模控制、期限错配等仍是检查重点

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等行为、期限错配问题、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均在“108条”中提及。

例如,“108条”指出,网贷平台存在规模控制不到位的情况。清单显示,检查时点的规模总量较2017年6月增长幅度较大。

此前,对于平台规模总量的增长,各地监管部门均提出要求。例如,6月,北京监管部门再次重申,辖区网贷机构不得增长业务规模,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

“各地所参照的时间节点存在细微差别。例如,有些省市要求规模环比上月不增长,有些省市要求参照2017年6月30日,规模不能增长。‘108条’统一了规模总量参考的时间点。”艾亚文称。

艾亚文指出,一些平台在上市估值的压力下,过去一段时间在成交量和贷款余额方面并没有严格控制,在接下来的4个月时间里,这些平台必须想办法压缩存量,减少增量。

艾亚文认为,如果按照“108条”验收备案,体量大并不是平台的优势,合规才是硬道理,体量大如果存在不合规的地方,整改难度反而更大,因此,未来有可能出现一批小而美的平台通过验收。

百融金服人士则表示,监管政策出台,一方面提振了行业信心,更好地保障投资人和平台利益;另一方面,平台自身的风控和催收能力提升也同样重要,这决定着平台在洗牌中到底能走多远,“未来网贷行业比拼的是精细化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

银行存管门槛提高

银行存管是网贷平台合规的标配之一,“108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资金存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

其中,问题涉及具体情况为,网贷平台未完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存管(包含仅签订存管协议但业务未上线运行、业务未全部上线、存管银行未通过测评)(66条);网贷机构设立的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具备透支功能,专用账户下设子账户的,子账户具备透支功能(67条);网贷平台虽已实施资金存管,但尚未完全符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具体要求(68条)。

这意味着,平台需在合规检查完成前完成银行存管,并且存管账户银行卡不允许透支。“对于现在还没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来讲,时间真的不多了。”艾亚文表示,一般来讲,在银行和平台双方技术人员全力投入的情况下,从签订协议到完成开发测试上线,至少需1~2个月时间。

“现在备案验收时间截点已明确,未完成对接的平台会尽全力争取银行资源,但如果银行对接平台多的话,又存在排期问题。另外,如存管银行未通过测评,平台还面临更换存管行的问题。”艾亚文称。

监管约束下,银行存管成本也在提升。此前,已有部分银行选择了退出存管业务。根据网贷天眼数据显示,截至8月20日,今年共148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

银行对于存管业务更加谨慎,某西南地区中小银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其所属银行的存管业务正在逐渐压缩,只做存量,不做增量。“如果存量客户发现问题,银行也会解除合作。例如,网贷平台股东频繁更换等。”

值得注意的是,存管银行存管行为可以帮助网贷平台控制操作风险,但并非对网贷交易进行信用背书。上述中小银行人士表示,在与网贷平台的合作中,资金存管方并不承担投资人标的是否真实以及资产损失等风险。

此前,《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也明确表示,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违约责任。

控股股东变更,协会将重查会员资格

不仅存管银行注意到了网贷平台股东频繁更换的现象,8月2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也针对网贷平台股东变更下发自律通知,对会员机构的股权管理提出要求。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8月20日,互金协会向会员机构下发《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自律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48小时内,应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向公众披露。

与此同时,《自律通知》还规定,网贷会员机构应于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函告协会,函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出资来源、对存量已撮合未到期网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对持续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等。

在近两月发生的行业“雷爆”中,平台股权频繁变更、实际控制人失联跑路等道德风险是引发行业风险蔓延的因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网贷会员机构,互金协会表示,将视情况重新审查其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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