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获奖作品《微信:中国人的“在世存有”》一文提出了“移动场景”、“实践的地方”、“节点主体”三个概念,以中国本土化传播实践为经验场域,阐释微信如何呈现了传播与人的新关系。
移动场景
戈夫曼、梅罗维茨、桑内特等场景主义理论将“场景”视为重要的信息系统与传播要素。传统理论中“场景”是与固定的物理空间相勾连的,依托移动媒介的微信将“场景”从实体空间的框架中拔出,创造了一种崭新的场景。
微信使用者可以同时置身于多个场景中,场景是随着人而移动、交织、拼贴、融合的,而且在这个场景中充满了即刻的互动。这打破了众多根深蒂固的两元对立,将“移动”、“场景”这两个原本水火不容的概念集合在一起,创造了人类社会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场景”。移动场景揭示的是人类存有的崭新状态,人类实现了在同一时刻“置身”于实体、虚拟的多个场景中,置身在多重关系网络中。
实践的地方
现象学路径的人文地理学者,都在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意义上,强调“地方”对人类“存有”有着深刻意义。
玛西用“全球地方感”揭示了新技术、全球化时代“地方”的可能性与价值,将传统意义上重在地理客观元素的“地方”,转化成日常生活实践中身体在场所、空间中的动态行动及主观感受。微信建构的地方,是打破多种边界的中介化场域。微信创造的特殊地方感在于,它在重构各种空间的同时营造了个人、群体“在地化”的归属与认同。微信建构的地方感,既是意识意义上的,也是场所意义上的,更是生命经验意义上的。它把关于地方的原本各个隔绝的侧面重组在一起。
节点主体
后现代主义认为,节点是与网络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节点的意义不是单一、固定的,而是与它所在的网络有关。微信以一种打破线上-线下、真实-虚拟、言说-视觉、缺席现身的众多区隔,提供了融合两元的中介化“永恒在场”。它使得五亿多的大众以自我或者“群”的直接参与方式,被编织进整个社会的网络中,而且是以动态、持续、渗透性的实践方式嵌入日常生活。由此,传播、媒介成为建构主体的力量,微信成为人们的一种存有方式。
(作者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教授,获第六届中国软科学奖的社会研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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