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国家兴衰的支柱:《风险投资史》读后感(下)

第一财经2023-02-03 19:04:50

作者:巫景飞    责编:高雅馨举报

四、政府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部分

        关于政府应该在风险投资行业发展中应该扮演怎样角色的话题其实是经济学中老生常谈的话题,其核心就是在现代社会,政府究竟如何定位。对此,大体来说有三类观点,分别代表左、中、右。

        极右的奥地利学派认为,政府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要发展经济,政府不是应该要做啥,而是应该尽量不做啥,依靠无形之手,让市场主体在竞争中自由探索,就能找到繁荣之路;极左的经济学者,比如马克思,认为放任自由将导致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使得社会财富两级分化,只有靠大政府统筹协调,社会才能共同富裕。当然,更为常见的是中庸派,比如信奉凯恩斯的大部分经济学者,他们认为政府不可能什么都管,但是该管的还是需要管,所谓到位不越位。

        以促进风险投资行业发展为例。奥派学者认为你问这个问题就是错的,你怎么知道发展风险投资行业对社会就是合理的?另外,即便知道这是合理的,你拿纳税人的钱去贴补这个行业,甚至干脆财政资金去做风投(经典案例如合肥政府),又怎么保证这个过程你有能力去识别优质的公司,还不发生以权谋私的现象?左派学者的看法则是,风险投资促进了新兴行业的发展,这是发达国家领先的根本原因,发展中国家要赶超,没有多余的资金会去投资这些时间长而风险高的行业。因此只能靠政府,所谓集中力量才能办大事。中庸派同样认可风投行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干预,但并不认可应该让政府成为运动员,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力量参与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比如降低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LP)所得税率。

        说实话,奥派的观点无疑更符合逻辑,极左派观点不仅逻辑有问题,而且也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但现实中,中庸派则更为主流。从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政府的出现来源于市场自发扩展的需要。政府的出现不是为了消灭市场,而是为了保障市场有序高效运行,经由市场主体各方协商缔约而创造的一个特殊市场主体。政府是市场内生的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既然如此,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政府也需要遵循市场之规则,在法治框架下行事。奥派喜欢批判政府,认为政府没能力也没动力去推动经济发展。在他们看来,政府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本身就是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这个问题不正是社会成员期待解决某些社会问题而创造出的吗?政府只要依法行事,哪怕力有不逮也是正常的。如果政府必须依法行事,奥派担心的滥用公权,徇私舞弊也同样会有所制约。

        因此,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不该是政府是否应该有为,政府的存在就是为有所为而存在。也没必要讨论政府有为的最优边界在哪。我们更应该关心政府是否依法而为!只要在法治框架内,政府花钱研究制定产业政策可以,成立引导基金可以,给与税收减免可以、给科技人才专项津贴可以,一切可能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之政策都可以讨论、实施,也可以当其失效时修订、废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府可以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事,并不意味着政府有权限制其他市场主体从事相似事业,以规模经济、自然垄断或者国计民生等各种理由来行政垄断某项事业都是反市场的。只有通过公平竞争才能检验政府所作所为是否真的有利于社会进步,公平竞争不仅推动企业精进创新,也是纠正政府犯错,持续改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根本保障!

        奥派大师米塞斯说,“市场不是一个地方、一件东西,或一个集体的存在。市场是一个过程,是由形形色色的个人,在分工合作的行为之相激相荡而发动的。”在这个过程中,千万个体相互竞争,也彼此合作,创造出政府、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和各种制度规则,市场不仅是生产力提高的过程,更是规则构建演进的过程。但无论怎么变,市场运行的底层逻辑——元规则,保护私有产权,鼓励自由竞争,尊重法治契约不应改变!

 

五、发展风险投资政府可以做什么?

        具体到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假如政府依法而为,那可以为甚呢?各国政府有哪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呢?对此,Mallaby在书的最后结论部分给出了四个政策经验:

        首先,给风险投资人减税比补贴更有效。容易理解,相比补贴,减税可以让风险投资人更加谨慎的选择项目。而且,税收政策是不歧视相对公平的,而补贴政策则是歧视的,如何发放补贴难度巨大,也容易造成权力的寻租。美国之所以风险投资发展迅猛。很重要的原因是对有限合伙企业没有双重征税。

        其次,对风险投资人的税收减免应该与初创企业员工的激励相结合。Mallaby特别提及欧洲很多国家对于初创公司给员工发放股票激励计划也是要征收所得税的,比如比利时对获得期权的全攻征收18%的所得税,无论这个期权最终是否有价值。本质上说,员工是用自己的部分劳动力作为投入要素参与创业,无非没要钞票而要的是股票。虽然也是一种资产,但是如果在其没实现价值之前就征税,无疑会使得员工拒绝选择,间接增加初创公司现金流的支出压力。

        第三,政府必须投资于科学——包括培养年轻科学家及支持与商业化相去甚远而无法吸引风险投资资金的基础研究。基础科学研究的突破往往可以带来行业颠覆性的应用创新,但由于其基础性,风险投资资金介入不多,政府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政府还要鼓励大学教授可以分享他们的职务发明所带来商业化的利益,这样就可以让大学教授带着应用眼光来搞研究,提高了知识转化的效率。

        最后,政府应该放眼全球,吸引全球科学家和企业家来本国投资、创业。一个国家与其他经济体联系越多。风险投资人来此处投资的可能性越大。国家本身市场容量固然重要,但与开放的全球市场比也是小的。

苏州全球科技人才地图

        说实话,这些政策建议,在中国政府眼里都很常规,中国相关支持风投的政策丰富性和力度远超Mallaby所说。举例而言,很多地方政府都成立了产业引导基金或者成立专门的天使投资基金公司来支持本地初创公司。再比如为了吸引全球科学家,各地纷纷成立人才集团开展全球高科技人才的招募。如果说真要给中国政府提一些建议,我觉得可能恰恰不是告诉政府要做什么,反而是应该遵循之前所说的,是要取消一些政策限制,比如应该全力推进公司上市的注册制,让市场而非政府官员决定哪些公司可以上市融资。

        回顾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那么多优质的公司为什么都去美国、香港上市,不就因为是国内上市难度太大了吗?这种限制不仅造成了初创公司融资困难,也使得本国居民缺席了中国最优质公司的投资机遇,非常愚蠢,必须尽快加以改变。在当今地缘冲突加剧背景下,不把风险投资人出路问题解决好,是不会有人愿意加入这个没有退路的游戏的!风险投资能助力科技创新,是未来中国避免卡脖子的重要金融力量,但风险投资机构的脖子被卡住的问题却少有人关注。对此,《风险投资史》书中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但却值得我们深思!

        如果说风险投资是国家兴衰的支柱,那么,市场化就是这个支柱的底盘!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市场化、更加繁荣兴盛的中国!

 

 

(作者巫景飞为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内容源自巫景飞个人公众号“商业知行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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