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12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粤0304民初25320号)。因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交的股东会相关议案明显违反《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当属违法无效。依据上述事实及理由,公司向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法院现已受理。
公司表示,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进展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