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广州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新政,规定无住房贷款结清,首付也要4成。
文件显示,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以下为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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