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星海指出,在跨境监管合作中,一方面要通过持续的国际交流,深入理解各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法律制度,不断增进共识、建立互信、避免误解;另一方面是要立足于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以尊重各国法律法规和执法权限为基础,本着相互信任的态度,朝着相互依赖的方向,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尽最大努力协助境外监管机构达成监管目标。中国证监会也是本着这一理念和原则,不断在跨境监管协作的法律基础和执法体制机制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改革。方星海还表示,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配合中国的立法部门修改完善《证券法》,制定《期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