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涵盖人口最多、成员国构成最多元,也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由东盟规划和推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正步入临门“两脚”乃至“一脚”的关键时刻。如16国能够在年内结束所有议题谈判,最终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一揽子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则将在全球贸易史上书写构建新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新篇章。
RCEP谈判的关键是印度
由东盟和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6国参加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工作层面谈判会议日前在印度尼西亚举行,预计将持续至本月28日。在本轮长达10天的技术层面谈判中,各方正围绕关税领域、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EC)规则等展开磋商。
RCEP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共同参加(“10+6”),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最终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达成后所涵盖的区域,将覆盖全球人口的44%、全球贸易的40%、全球GDP的30%,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最大自贸区。而与其他已运行的自贸区不同的是,在RCEP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的并非经济实力最强的成员国,而是经济体量不及中国四分之一的东盟。
自2013年5月在文莱展开第一轮谈判以来,RCEP已举行了2次领导人会议、14次部长级会议和25轮谈判。各国在去年以达成“实质性妥协”为目标加快了谈判节奏,原拟在去年末“达成一揽子成果”,且不排除采取关税自由化等过渡措施。但由于主张大范围取消关税的日本、澳大利亚与考虑到今年大选而要求保护本国产业的印度等未能弥合分歧,加上中国与日本、印度等也存在一些分歧需要双边谈判解决,因此,各方将达成妥协的时间表推迟到今年。
目前,在规则领域已完成了七个章节的谈判,另外有三个章节的谈判也已基本接近结束。货物、服务、投资等市场准入领域已进入到出要价谈判的冲刺阶段。根据去年11月14日在新加坡举行的RCEP第二次领导人会议的联合声明,对RCEP谈判在2018年取得的一系列实质性进展表示欢迎,并指示各方2019年加紧努力,在年内尽早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RCEP协定。
不过,真实世界的经济谈判向来不兑现静态的一般假定,即便有领导人的联合声明做背书。目前看来,尽管RCEP成员国整体上有在今年底之前达成最终协议的可能性,但绝不能忽视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一般而言,作为区内第一、第二大经济体,中日之间的相关分歧相对容易解决,日韩之间的关税谈判也并非主要障碍。关键因素在于印度,该国去年是RCEP谈判未能达成最后协议的主要阻力。原因就在于印度担心一旦RCEP协定最终达成,其国内市场将很难经受得起中国商品的冲击。印度从中国的进口近年来持续增长,对华贸易逆差持续扩大,2017年的逆差达到了556亿美元,2018年则上升至579亿美元。而其对华出口额不到200亿美元。基于保护国内市场的需要,印度对在短期内达成高水平贸易协定持审慎态度。
另一方面,在RCEP谈判框架下,大部分国家希望印度对92%的进口产品削减关税,但是印度最多愿意对包括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在内的无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国家85%的进口产品削减关税。精于盘算的印度对RCEP服务贸易自由化持有很高的热情,要求放宽涉及当地科技专业人士的移民规定,盖因在RCEP的成员国中,印度是服务贸易顺差的主要国家。印度在谈判中再三表示,愿用关税减让换取RCEP其他成员方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鉴于上述因素,加上今年印度、澳大利亚和印尼等RCEP成员国要举行大选,要实现年内达成一揽子协议确实存在变数。
日本已抢得多边贸易体系整合先机
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合成谬误”陷阱往往很难避免,各国都不希望本国利益由于受到一体化协议的约束而受损。但全球贸易变迁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促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促进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巩固和发展多边贸易体系,不仅是各层级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的最有效制度安排,也是全球经济稳定与有效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呼唤有关参与主体尽早消除分歧,共同做大贸易蛋糕,在合作性博弈的基础上维护各自的国家利益。
因此,尽管今日全球经济与多边贸易体系因面临各种精致的“国家利己主义”的冲击,其负面影响正陆续表现出来,例如,2013年,全球货物贸易出口为18.95万亿美元,但2016年则下降到16.03万亿美元,甚至低于2008年的水平;2017年虽回升至17.73万亿美元,但仍未达到2011~2014年间每年超过18万亿美元的水平。但从长远来看,全球经济与贸易一体化趋势不会以个别国家意志为转移而出现逆转。也没有一个经济体可以做到独自主导区域乃至全球贸易体系的变迁,合作性博弈理应成为贸易伙伴之间的优化选择。
从RCEP谈判面临的外部促进要素来看,由日本主导的涵盖11国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已于去年12月30日零时正式生效,标志着占全球生产总值13%、覆盖5亿多人口、高规格的区域自由贸易区正式诞生。该协定的基点是消除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壁垒,包括贸易和服务自由、消除垄断、信息自由、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协定生效后,单关税一项将撤销农产品及工业品超过95%。
目前,日本、墨西哥、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六个国家之间90%的货物关税被撤销,惠及效应正逐步显现。而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欧盟与日本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也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这项协定覆盖亚欧近7亿人口,域内GDP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8%,贸易总量占全球贸易总量近40%。根据协定的相关内容,欧盟将逐步取消约99%的自日本进口商品关税,而日本将逐步取消约94%的自欧盟进口商品关税,但大米、小麦、牛猪肉、乳制品和砂糖(糖料作物)除外。显然,在本轮区域多边贸易体系整合中,日本已抢得先机。
日本的下一个目标是与东盟、中国、印度、澳大利亚、韩国和新西兰联手,促成RCEP谈判成功,以通过RCEP将印度整合至亚洲自由贸易体系。
东盟是RCEP的积极主导力量
作为RCEP的发起国与积极主导力量,东盟已是亚洲经济与贸易体系的重要一极。2018年,东盟十国GDP总量接近3万亿美元,差不多相当于日本经济总量的60%。在对外贸易方面,仅仅新加坡一国的年进出口额就达到7800亿美元,另一快速崛起的外贸明星越南,其去年的货物进出口额达到4822亿美元,超过了巴西的外贸进出口额(4207亿美元),发展势头相当令人瞩目。而作为东盟老牌外贸大国,泰国在2017年的货物进出口额即达到4605.1亿美元,也超过巴西。经济发展对外贸的依赖以及外贸的快速发展,使得东盟国家对早日促成RCEP谈判极为重视。事实上,自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东盟显著加快了区域经济整合的步伐,无论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打造升级版,还是由东盟10国发起的RCEP谈判,等等,都是经济互补性很强的东盟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伙伴节约区内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竞争力、共同分享区域经济增长红利的一种战略性安排。
目前,东盟正迈向其“2025愿景”,通过积极整合现有的东盟+1(东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协定,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并希望在RCEP谈判中,参照现有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考虑成员国的不同发展水平,包含设立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在内的适当形式的灵活性,并给予最不发达的东盟国家额外的灵活性。
假如RCEP各方在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合作三大领域共18个议题达成最终协议,形成包含保障成员国、维护合法公共政策目标的权利的条款。这将标志着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RCEP成员国,可以在高水平自贸协定与有效执行以及基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冲击效应之间找到相对最优解。从而为全球新型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可复制与推广提供新的范式。
从数据视角来看,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亚太自贸区,将产生以数千亿美元计的显性发展红利。
(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