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表示,重点是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在一定风险因素冲击下产生波动是正常的,也符合金融规律。疫情事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也不例外,但这种影响一定是短期的、暂时的,因为决定一国金融市场前景的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面。”同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表示,近两年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初战告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韧性显著增强,抗冲击能力大幅提升。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对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保持稳定。银行业债券投资占整个债券市场规模80%左右,是主要的债券市场资金供应方,在货币市场等领域也是参与主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金也保持稳定。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有哪些重要举措?为保障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和居民的正常金融服务需求,监管对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出了哪些要求?
重点一: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政策对冲疫情影响重点在货币政策。
《通知》表示,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潘功胜表示,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后,人民银行将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加大逆周期调节强度,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特别是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和延期开市的双重影响,人民银行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人民银行还会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市场流动性状况和流动性需求,研判流动性形势,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强化预期引导。
曹宇表示,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方面,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货币市场融资,合理降低市场融资成本,适度增加债券投资,并做好债券承销工作。
重点二:保障信贷资源供给
在信贷支持方面,《通知》表示,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此外,《通知》提出要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潘功胜表示,疫情期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相关单位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将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针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在岗人员变少、操作问题增加等特殊情况和应急状态,《通知》要求各基础设施单位增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联动,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重点三: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
《通知》称,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曹宇表示,疫情发生以来,银行保险机构迅速行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募资捐物。二是落实特事特办。保证应急资金划转通畅,为防疫专用款项划拨等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三是强化精准支持。通过银团贷款、安排专项额度等措施,确保防疫重点项目的紧急资金需求。通过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动减费让利,减轻疫区企业负担。
重点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
《通知》表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其中,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居民一直是金融系统的重点服务对象,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金融服务。”潘功胜表示。
潘功胜指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重点五: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通知》表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农历正月初二,银保监会就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银行保险机构自身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重点六:加强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通知》表示,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潘功胜表示,通过加大融资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放款等金融服务效率;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调整信贷安排,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重点七: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通知》内容具体包括,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潘功胜副行长:疫情期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相关单位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将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针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在岗人员变少、操作问题增加等特殊情况和应急状态,《通知》要求各基础设施单位增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联动,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曹宇表示,疫情发生以来,银行保险机构迅速行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募资捐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国银行保险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累计捐款达14亿元。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保障,风险保障总额超万亿元。二是落实特事特办。保证应急资金划转通畅,为防疫专用款项划拨等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三是强化精准支持。通过银团贷款、安排专项额度等措施,确保防疫重点项目的紧急资金需求。通过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动减费让利,减轻相关地区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