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超10万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有哪些变化?

第一财经2020-03-02 17:26:36 听新闻

作者:陈益刊    责编:刘展超举报

国内财政支出大概一半以上是项目支出,这笔资金总量超过10万亿元,如何科学、合理地来评价这笔资金绩效,做好管理至关重要。

3月2日,财政部修订形成了新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用4000多字,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指标、评价标准方法、组织管理和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等等。相比2011年的老办法,修订后的新办法有不少新变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王泽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次项目绩效评价新规,明显扩大了项目绩效评价范围。以前评价仅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而这次涵盖养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又涵盖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

“这使得修订后的新办法将自评对象扩大到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对象以5年为周期实现全覆盖、财政评价对象选择对重点项目应周期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王泽彩说。

项目绩效评价方式也有创新,主体更加明确,评价内容层次更加清析。

王泽彩表示,过去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根据需要,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而此次修订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并强调必要时,可以引入社会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

“这次新办法让评价主体更加明确了。即明确为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三个主体,并规定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价、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开展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上海财经大学刘国永教授告诉第一财经。

这次新办法对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评价周期的设计也更为科学。

王泽彩表示,从评价指标看,过去的评价办法突出绩效目标和共性指标设置,没有细化到个性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修订后的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分为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下设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而且规定了一级指标指导或参考权重,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而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指标强调决策、资管理、产出和效益,核心指标精简实用,内涵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突出结果导向,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

这次新办法还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责任约束,并强化结果应用。

王泽彩表示,新办法通过调整了评价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职责,增加了评价结果应与预算管理挂钩规定,明确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的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

“新办法明确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决算公开的组成部分,也提出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整体框架,并增加关于绩效评价工作法律责任的相关要求,突出了结果应用作为绩效评价工作落脚点的重要性。”刘国永说。

王泽彩认为,这次新办法明确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求其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并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发挥震慑作用,真正做到向“绩效”要“绩效”。

刘国永认为,新办法既是中央顶层设计的要求,也是地方实践经验的成果,标志着我们向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愿景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王泽彩表示,这次新办法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立新规,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中重要一环,也是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重要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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