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已经延期半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改革有新动向。按照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是明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财经从多个相关部门获悉,在前期上海等三地试点的基础上,新一轮更大力度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扩围”的政策已经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知情人士称,目前各部门基本达成了共识,有关政策也准备就绪,距离出台只差“临门一脚”。
第一财经了解到,下一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扩围”不仅是指扩大试点地区,也指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从商业养老保险扩大到公募基金等产品。
财政部社保司司长符金陵近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十届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0》发布式上表示,在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财政部配合人社部研究制定《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措施和政策》,以综合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的水平。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朱俊生在上述论坛上表示,国民收入分配不平衡造成个人养老准备不足,下一步收入分配改革应该着力将更多财富留在民间,藏富在民才能提升个人自我养老保障的能力。国际经验也证明,一个国家的私人养老金越充分,这个国家的养老金制度的整体可持续性就越强。
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当中,使用第一、第二、第三支柱这么细的词,还真没有过。去年末中央首次提出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财富储备,到现在提出发展第三支柱,政策脉络是一致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世界银行的推动之下,我国建立了三大支柱组成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支柱为“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为自愿性个人养老储蓄。
目前,我国已建立比较健全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不同支柱之间发展严重失衡。第一支柱“一支独大”,第二支柱是“一块短板”,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则还是“一棵幼苗”。
我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于2018年5月1日启动,国家决定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型养老险”),期限暂定一年。
所谓税延型养老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对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免税,等个人领取时,再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税收模式被称为EET,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即在缴纳和投资阶段免税,领取时征税。按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领取阶段的税收负担应当低于缴费和投资阶段的税收优惠,以此来吸引国民为自己的老年积累资产。
到今年底,税延型养老险试点已经比原计划延期了超过半年。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并不太理想。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有棠表示,到今年9月底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提供了66款产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亿元,参保人数4.85万人,应该说是刚刚起步,这些数值都比较小。
朱俊生认为,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由于在收入分配格局、养老金结构、税收激励政策以及监管制度等多方面存在提升空间,发展的潜力未充分释放。
朱俊生表示,2008年以来,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虽逐步提升至2017年的48%,但仍低于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劳动报酬份额下降导致了居民收入份额的下降,造成个人养老准备不足。
从试点方案来看,也存在税收激励不足的情况。“名义上对保险业务有EET,但试点中EET存在的问题很多,比如税前扣除额度太低,每个月有1000元或是6%的限制,让人力部门没法操作,在领取端有7.5%的实际税率,又太高了。”朱俊生说。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目前第三支柱税优政策赋予实施的机构对象针对的是各个金融行业,目前只面向保险业,属于产品制。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税优政策载体是第三支柱个人账户,而不是产品或行业。
影响从产品制到账户制转型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尚没有建立面向各金融行业的统一信息平台,中保信、中登公司以及人行征信系统三个平台分别代表保险业、基金业和银行业,需要进一步整合;二是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有待扩大,目前基金、银行、信托尚没有被纳入税收优惠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
新一轮政策已上路
郑秉文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规范发展的意思有两条,第一是坚持真正的账户制,第二是每个人都有一个账户。同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建立第三支柱的前提不是必须加入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和其他支柱之间应该是平行的关系,多一个选择给老百姓,多一份退休金。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挖掘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潜力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路径。
符金陵表示,正在制定中的《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措施和政策》,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手段,希望能够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布局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综合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的水平。
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此前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制定难在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第三支柱涉及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央行等,改革还涉及一些账户登记的机构,这些工作量是比较大的。但到目前为止,部门之间已经达成了共识,相关政策也在择机出台的过程中。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目前我们国家储蓄存款、理财、保险资金三项加起来规模合计已经超过150万亿元。居民手中并不是没有钱,主要是缺乏养老用途和养老功能的长钱,需要通过有效的引导和改革,将个人储蓄和个人投资的一部分资金转化为商业养老资金。
朱俊生认为,应适当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第三支柱发展提供空间。我国第一支柱缴费率水平虽有所降低,但仍排在世界前列。可对养老保险三个支柱的缴费率统一进行调整,适当降低第一支柱缴费率,为提高第二、三支柱缴费率创造条件,着力提高第二支柱、第三支柱替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