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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票是指出票人依托商业汇票系统,以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特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承兑人的不同,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属于银行信用,风险较小,而电子商票则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信用支付工具,信用主体为企业本身,且往往是信用资质较为优良或处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大企业,流转后手则以中小企业为主。
电子商票在对促进经济发展、企业支付、解决融资以及社会信用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特别是双循环格局下发挥电子商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文所研究的电子商票即签发及承兑主体均为企业的电子商票,是一种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支付与融资工具。
尽管2020年,商票承兑发生额有3.62万亿,较2019年同期上升19。77%。 总体上看,当前电子商票发展依然不快,面临的主要障碍是商业信用生态环境有待改善,商票流通环节举步维艰,贴现融资难、融资贵 ,担保增信措施欠缺,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包括 1.承兑人资信确认机制 2.担保支付机制3.失信惩戒机制4.再贴面配套激励制度,市场接受票票意愿较低
双循环格局下商票市场未来发展的思考
(一)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2020年,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量3.62万亿,同比增长19.77%,占整体商业汇票承兑市场的16.39%,商业信用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我国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近几年以来,商票余额规模稳步扩张,其中承兑余额的市场占比大约14%,但商票贴现余额的市场并未有效增长,在经济下行压力凸显的阶段银行普遍对商票贴现业务愈加谨慎。商票在商业信用体系中,与公司信用债等对比,虽然同为企业信用,但商业承兑汇票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缺乏第三方评估和担保等机构,导致企业和银行对商票的接受度不高。
十四五开始我国打造双循环经济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金融更好提供服务,包括票据信用服务,实际上票据签发潜力很大,据我们测算在180万亿以上,目前年签发量只有20万亿左右,同时商票只有2-3万亿。另外,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部分,无论是推动社会进步,还是促进社会稳定都发挥着基础力量。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小企业资金拖欠问题,大力发展电子商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十分理想工具之一,加上国家推动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央行征信体系完善,都为商票信用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提高商业承兑汇票使用占比
1.推动企业转变观念,积极签发和使用电子商票
商票的本质是信用,不仅具有支付和结算功能,还具有信用、融资的功能,企业利用电子商票签发快、成本低、安全性高的优势,可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一种新的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美化财务报表;
2.在大型集团企业推动电子商票运用
在大型集团企业推广宣传电子商票的运用,特别是央企、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以核心企业为突破口,如中石油、中石化、三一重工等,这类企业具备行业话语权,方便对上下游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上下游企业的接受度也更高,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商业承兑汇票使用;
3.加快发展供应链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签发与支付使用率
核心供应链企业具备强大的议价能力,处于上下游的供应商对核心企业依赖性较强,议价地位较弱。一方面,核心企业的信用较良好,其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具备较强的流动性,具备推广的价值;另一方面,可利用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替代赊销和应收账款模式,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给上下游供应商,供应商可再次流转或贴现,缓解其融资压力,缩短账期,减少财务成本。
4.社会经济部门和商业银行加大商业承兑汇票宣传力度
各级经济部门要力推商票发展。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要提高商业承兑汇票在授信业务中的使用比例,利用商票贴现的方式,完成传统信贷业务出账,既服务了实体客户,也提高了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规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贴现流程,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市场营销。可以考虑建立中小银行票据平台,服务商票发展。
(三)完善商业承兑汇票相关法制建设
商业承兑汇票与企业信用债相比,信息披露完全不透明、企业签发量、票据信息、承兑余额、逾期未兑付等信息不公开,无法从公开渠道查询。商业信用缺失是导致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难以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建立公开、透明、 可信度高的企业信息信用平台至关重要。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2020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第19号公告,就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有关事宜进行详细规定,要求承兑企业及时披露承兑票据票面信息、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等,商业银行、收票人、企业可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公告的出台,可以解决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之间缺乏交流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交易成本。对进一步推动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给予了有利的支持,对于改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环境,促进其持续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有了新的突破点。
下一步,权威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将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权威性,帮助受票企业、市场机构及时识别并规避相关风险,并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制建设,例如增加失信惩戒机制,优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生态。
(四)建立完善的商业承兑汇票评级和担保机制
商业承兑汇票缺乏统一的信用评级制度,对商业汇票付款人的如期兑付能力和兑付意愿的综合评价。在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统一指导下,建立统一的票据信用评级机构,利用票交所平台相关数据,整合企业的财务数据、承兑量、承兑余额、逾期信息等,建立有权威性的评级数据库,吸收借鉴债券评级等先进经验,结合票据业务发展状况,根据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设定票据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借鉴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体系,设置科学的评级标准,对票据的出票企业、担保与保证企业等相关信用主体的信用情况进行标准化的评价,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可有效控制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推动市场稳健发展。
(五)完善商业承兑汇票流通平台
票据的本质是支付工具,具有天然的流通性,商业承兑汇票为企业信用,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流通性差了很多,完善其流通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企票通、军工票、中企云链、京东金融秒贴平台、同城票据网等众多互联网票据平台,以不同的方式促进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背书、支付、流转、贴现等,提供商业承兑汇票全流程服务,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信息沟通。各类票据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为企业用户和银行对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线上化管理、智能化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方式,提升了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能力、缓解资金压力、增强产业链掌控力、降低开票成本、降低综合财务成本,并实现以应付票据替代应付账款;为银企之间搭建了线上商票贴现渠道,直接连接企业和银行,实现商业承兑汇票流转,高效化融资、低成本融资,破解企业商业承兑汇票流通、融资难题。上述平台需要继续发挥作用并积极完善有关机制。
(六)扩大商业承兑汇票投资主体范围
票据业务日趋复杂,市场参与主体的经营模式日趋呈现多元化经营、多方位发展、多样化产品的特点。在票交所的主导下,券商、资管等非银机构也加入转贴市场,涉足票据市场创新领域,票据资管、互联网票据、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等产品不断推出,丰富了票据产品,也有利于不同的机构积极参与票据市场。可积极引入评级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加入商业承兑汇票产品服务商,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标准化产品。监管应鼓励和支持更多投资主体进入票据产品市场,如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健康发展。
(七)利用票交所基础设施构建全生命周期业务链条
以核心企业为代表的企业将会加大对供应商、经销商以及第三方物流等组织的整合。在此过程中,未来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将会呈现多元化趋势,大中型企业将会构建符合细分行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市场上也将会出现由行业龙头或第三方物流企业控股或参股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也将会与行业龙头、外贸服务公司或供应链服务平台加大合作力度,研发或成立金融科技型供应链服务平台。
商业银行可以基于票交所推出的供应链票据平台,针对不同的业务场景研发新的业务产品,将企业发展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通过商票信用流有机地衔接和协调,探索出创新型的企业发展电子商票服务新摸式,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同时将上述供应链票据通过寻找投资主体、打包发行标准化票据等方式,完整打造商票从签发-流转-融资的全生命周期业务链条,为减少货币发行,发挥金融科技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贡献电商信用。
(八)加大再贴现等政策支持
再贴现作为央行三大货币政策传导工具,依托票交所的基础设施平台,可通过再贴现政策,把商业承兑汇票纳入可质押融资票据范围,通过再贴现政策,可定向支持有效需求行业、“三农”、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央行可通过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企业、出票企业进行定向帅选,选择国家扶持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签发和贴现申请的企业,进行精准扶持,以达到政策的灵活性、有效性和精准性,降低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推广力度,解决票据签发后的流通和贴现问题,引导商业银行重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将中小企业信用进一步扩张,纳入银行信贷资源,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企业信用得到有效扩张,为扩大商业承兑汇票流通创造良好的条件的金融环境。
(九)增强风险防范措施力度
商业承兑汇票与企业信用债本质都是企业信用,其最终风险都来源于承兑人信用风险,不过,与信用债不同的是,票据市场的风险更多的来源于伪造票等风险事件,票据电子化后,传统的假票等形式得到了遏制,新的“伪造票”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恶意记载票面信息,利用金融机构电票系统的漏洞,主观恶意填写承兑企业、保证人等信用主体信息,导致接收方难以辨别真伪;一类是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其他企业开户资料或掌握的真实开户资料,冒名开立虚假企业账户,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流转。此类伪造票的存在,严重扰乱了票据市场秩序,给市场造成商业承兑汇票不安全的印象,造成企业谨慎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严重影响票据流转,商业承兑汇票的支付能力大打折扣。相关监管机构和票交所已注意到该类情况,已出台相关操作细则,从制度和系统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随着电票系统不断升级,以及公安等其他监管措施,伪造票的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另外,就是要高度防范一些房地产企业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共同作者谈铭斐、张小平、陈奕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