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5岁老头娶了20岁智障女”的事引发热议,很多人看到了这里的法律困境,比如智障女没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能不能结婚?但其背后的社会困境——男女性别比失衡,被很多人忽略。
据《中国慈善家》报道,事件所在的河南驻马店市泌阳县农村,适婚的男女比例超过10:1。“老头找残疾人当媳妇不是啥稀奇事,现在农村男孩子找对象特别难,100个男孩里有40个找不到媳妇。”
有人说,比不生孩子更可怕的问题是剩男问题,“55岁老头娶了20岁智障女”只是这其中的冰山一角而已。男女比例失衡引发的社会问题正在逐渐显性化。
3000万剩男?
中国的剩男问题到底有多严重了?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5(以下均以女性为100比),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3000多万人。
正常情况下,出生性别比是由生物学规律决定的,在一般且随机的情况下,人类新生儿的性别比例理应趋近于1:1。
由于男性在整个生命过程中的死亡风险高于女性,在统计学与人口学的视角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最多也不能超过107:100。
人工干预后,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3~107之间算是比较正常。
但实际上,我国的出生性别比是这样的:
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性别比失衡问题稍有改善,2020年出生性别比跌至111。但分胎次看,出生性别比依旧偏高很多,尤其是二胎三胎的出生比,动辄130、160往上,有些地区更是一度达到260以上。换言之,每出生一个女孩就有2.6个男孩出生。
人口性别比的失衡问题在于,很难通过后续的数字平衡对前期的问题进行补偿。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各年龄段男女性别比数据显示,在1994年以后出生的人群中,男女性别比超过110:100。
其中,5~9岁人群的男女性别比为118.55:100;0~4岁人群的男女性别比则为114.52:100。也就是说,在这两组统计数字中,到了婚育期,每100位成年女性就对应14~18位男性找不到老婆。
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到2010年30~49岁未婚男性高达千万人;而50岁及以上的未婚男性数量也达到500多万人。据预测,中国2015~2045年间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达到15%以上,平均每年大约有120万名男性找不到初婚对象,到2050年仅50岁以上未婚男性就将至少有3000万人以上。
女性缺失意味着什么
纵观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总人口性别比在100或者以下,2015年全球人口性别比均值为97.9,性别失衡比较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在亚洲和东南欧,其中又以印度和中国最为严重。
尽管各国出现性别失衡的具体原因存在差异,但根源在于对男孩的偏好与对女性的歧视,突出表现为出生性别比偏高和女性缺失现象。
人们在谈论人口性别比失衡时,往往关注男性婚育市场,却忽视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女性缺失——本该出生的女孩们,不见了!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树茁教授估算,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同时存在高出生性别比和高女婴死亡率,女性缺失的比例随着时间变化持续上升。
据测算,1980~2015年期间,中国女性缺失数量为2838万人,占总体女性的比例约为8%;其中1980~1989年女性缺失总计为305万人,比例为2.93%;1990~2000年女性缺失数量为813万人,比例达到9.31%,2000~2010年间女性缺失的比例高达10.85%,女性缺失的严重程度在持续加重。
女性缺失的后果,一是导致总人口和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的减少,进而加快中国老龄化进程。
二是导致女性人口的代际消失。1980年以后受女性缺失影响的女性出生人口队列从1995年开始逐渐进入生育年龄,女性出生人口的缺失将逐渐体现为未来育龄妇女人口的缺失。
而在这个人口队列出现的失踪女性原本可能生育的后代也随之消失,即亲代和子代出现的女性缺失累积在一起,这种代际的不断消失使女性缺失表现出累积效应,对未来的出生人口产生长远的影响。
三是原本男女两性在自然状态下的平衡被打破,出现了“女性赤字”,造成婚姻市场中男性婚姻挤压,进而引发诸多针对女性的性暴力、性犯罪等社会问题。
性别比平衡是空想还是可期的未来?
事实上,从决策层的角度看,扭转性别比失衡的努力一直都有。
从法规政策的角度保护女性的生命权,降低出生性别比,削弱男孩偏好。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5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被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2012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被写入十八大报告,2017年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春蕾计划”等,无一不在为改善女孩的生存环境而努力。
更值得欣慰的是,以女性为帮扶救助对象的行为不仅由官方发起,民间也不缺少像张桂梅校长这样拥有大爱的个人和群体。
不过从目前的成效来看,性别比失衡现象虽然有所缓解,但要平衡仍显得遥遥无期。
女性缺失的本质是性别平等问题,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观念对人口出生的选择影响巨大,这也是我们看到,为什么亚洲地区,尤其是印度、中国的人口性别比如此失衡。
从根本上说,促进性别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在社会制度、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体现性别平等,是改变社会文化观念上的性别歧视、解决女性缺失问题的根本之策。但是从操作上看,更重要的是要让女性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地位。观念的改变同样根植于经济基础的夯实。
河南省登封市周山村妇女地位的改变,可以看作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周山村是全国第一个制定体现性别平等村规民约的村庄。而在此前,周山村是一个完全的父权社会:妇女出嫁必须从夫,必须生儿子,婚后户口未迁出者、丧偶离异回村者统统不给口粮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2年,香港乐施会支持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在周山村实施了两期项目:“河南农村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合作社前期探索”和“河南农村妇女传统手工艺品开发与妇女赋权”。
项目从帮助开发妇女传统手工艺品,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开始,逐步强调“妇女赋权”——在增加妇女经济收入的同时,促进妇女草根组织建设,提高妇女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及其在家庭和社区中的地位。
2004年“周山村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作为一个农村妇女经济合作组织成立,在各方帮助下,协会的名声越来越响,“手工艺已经成为了周山村的支柱产业”,周山村的女性地位也水涨船高。
随着项目的推进,协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2008年1月,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成立“性别平等政策倡导课题组”,承接了原国家计生委的委托项目———“探索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治本之策”。
课题组将周山村选定为研究样本,以周山村妇女手工艺协会为基础,于2009年3月推动周山村第一次修订村规民约,取消女性强制外嫁,鼓励男到女家,不再把女性当做“临时性居民”,同样享有村民权利。
由于有了经济基础,妇女们更加积极参与村里的事务管理,村规也慢慢完善。2012年5月,周山村第二次修订村规民约,性别平等条款更加完善,之后进一步提出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婚礼、葬礼中男女平等、家庭地位平等,子女可随父姓母姓等等。
从2009年到2015年,周山村生育观念悄然改变,出生性别比逐年下降。如今周山村的成功经验,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村推广。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即使是父权强大的周山村,也有可能在几年时间中获得几乎脱胎换骨的改变,当然这需要依靠“自上而下”改革的强大力量,但关键还是要有经济地位的改善,才有妇女地位、对女性观念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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