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强支付受理终端管理,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

第一财经2021-10-13 22:11:08

作者:亓宁    责编:林洁琛

10月13日,为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下称《通知》)。

《通知》分别在支付受理端、特约商户、收单,以及监督管理四个方面作出了要求,涉及银行卡受理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个人收款条码、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等多个维度。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支付受理终端涉及支付信息的读取、采集和支付指令的生成,其安全性和合规性对保障支付信息与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 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通知》,目的是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通知》围绕银行卡受理终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建立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五要素关联对应关系,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围绕上述要求,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到了建立多层次规范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多方共治的管理体系。一方面,秉承“谁的终端谁负责”,压实收单机构关于收单业务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秉承“谁的网络谁负责”,压实清算机构关于本网络秩序的维护责任,有效防范“移机”“套码”等风险。

对于条码支付受理终端,结合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异同点,《通知》对特约商户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实施分类管理。此外,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要求通过付款人的交易位置或其他关于移动终端实际位置的推算方式进行终端交易位置监测,防范终端滥用风险。

在影响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方面,近年来部分个人收款条码的无序运用也是一大隐患。

“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举例表示。

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了四点针对性要求,包括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及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特约商户也是这次《通知》管理的一大重点。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特约商户实名制是收单业务的基础性制度,是确保交易真实性、维护收单市场秩序、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保障。

《通知》秉承“谁的商户谁负责”,立足“谁的网络谁负责”,要求收单机构加强对特约商户经营活动合法性、申请收单服务真实意愿的实质性审核,落实对特约商户的持续性管理义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商户身份审核方式;要求清算机构建立入网特约商户信息平台,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采集特约商户核心入网信息,对成员机构接入本网络的特约商户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必要审慎管理,对成员机构与入网特约商户、支付受理终端的关联关系和收单交易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同时强调,清算机构收集和使用的商户信息限于上述特定目的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或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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