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直是市场关注焦点话题,其中,化解隐性债务又是重中之重,对此财政部有了最新表态。
近日,财政部公开了几份对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回复的函,其中就有两则涉及到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其中在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方面,财政部表示,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依法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合理分担风险。
经过多年强监管,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态,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存量隐性债务也已经化解三分之一以上,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总体可控。而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范围全面消除隐性债务。
坚持中央不救助,打破兜底预期
所谓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而举债主体往往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也被称为“城投”)。
由于部分官员过度举债谋政绩等原因,前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快速增长,规模较大,风险加大。
2017年以来中央强化隐性债务监管,一方面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不少地方制定具体化解隐性债务方案,目前财政第一大省广东在去年率先实现全域隐性债务清零,另外北京和上海也被纳入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
不过对于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在近些年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隐性债务化解面临不少挑战。其中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坚信,对于这些隐性债务,最终中央政府会“买单”,一些金融机构也认为政府会最终“兜底”。
近日财政部网站公开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72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在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方面,再次表态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
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期两度表态,打破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兜底预期。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一直强调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坚持谁举债谁负责,这避免道德风险,促进地方理性举债。而目前隐性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借,其中一些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最终兜底,才会推波助澜违规放贷,对此就要真正打破政府兜底幻觉,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当然,在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中,地方也注重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防止在处置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
除了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外,遏制隐性债务增长也是当前监管的一大重点。
财政部在上述答复函中介绍,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方向不变
无论是遏制新增隐性还是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都绕不开举债主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而决策思路一直比较清晰,即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财政部在上述回复函中表示,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妥善处理债务和资产。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
财政部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72号(财税金融01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更详细介绍了分类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
财政部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划分为三类:对承担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推动各地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归并同类业务,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转型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运营等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对只承担政府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要求各地一律按法定程序撤销;对承担一定政府融资职能的其他国有企业,取消其政府融资职能。
多位专家表示,实践中一些地方资金缺口大仍需要依赖城投公司替政府融资,这就导致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比较困难,部分城投公司难以真正市场化转型。近些年一些城投公司经营困难,为政府融资形成较重的债务负担,再不能厘清政府和平台关系、解决债务归属问题,很难市场化转型。
财政部在上述00272号回复函中表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刘昆近日在谈及未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时称,将进一步打破政府兜底预期,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推动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上述政企良性机制实际上涉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实质,即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务风险问题,就要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要确定政府职能边界,近乎无限责任政府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