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五大振兴”中的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理工学院副院长马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已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极具实践意义的发展模式。然而,“农文旅”融合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产业化程度不高。“农文旅”融合发展中的农业、文化和旅游业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协同,产业化程度不高,存在农民收益低、文化传承不足等问题;再比如,地方特色不够突出。一些地方在“农文旅”融合发展中缺乏独特的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吸引游客。
马珺建议,在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农民参与;在产业协同方面,加强农业、文化业和旅游业之间的协作。同时,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并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提高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在增强地方特色方面,鼓励各地挖掘本土特色和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打造高品质旅游吸引物。
她还提到,在创新融合模式方面,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采摘、精品民宿、农事体验、观光度假等,释放磁吸效应,形成“以旅兴农、以农促旅、文旅结合、城乡互动”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中央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保护与传承好“非遗”,使其为乡村发展聚力赋能,体现当代价值,具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拓宽乡村振兴发展路径的重要作用。
民进中央提案称,目前,“非遗”赋能乡村振兴存在三个“不够”,即“非遗”活化利用不足,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不够;“非遗”与乡村文化建设联系不紧密,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不够;“非遗”传承人交流传播有限,助力乡村人才振兴不够。
以“非遗”活化利用为例,“非遗”传承人与文旅产业主体对相互合作重视不够,均缺乏主动合作意识与愿望,零星合作也仅将“非遗”作为表演节目而非地标式文化资源,未能以带动文化产业发展为目标。大多数“非遗”产业化程度不高,品牌建设不足,缺乏市场化运作,缺乏营销抓手,不被大众所熟知。
再比如,乡村“非遗”多以口传身授的方式存在,鲜有现代化的推广形式,大众较难充分认识了解。有很多人认为“非遗”看不懂、听不懂、学不会,导致曲高和寡,其特有的文化内聚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在提案中,民进中央建议,加强传播,深耕产业。积极探索“非遗+”模式,利用农产品、农副产品的产品包装和文化营销,发掘文旅项目周边和纪念品价值,以此融入相关产业,推动“非遗”与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及体育领域的融合发展,发挥相互促进作用,增强“非遗”发展活力。结合周边优势文化及环境资源,进行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规划和布局,构建“非遗”主题文化旅游路径,吸引游人溯源“非遗”所在村落,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此外,完善传承人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对现有传承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传承人的分类管理机制,创建更具有实用性、多样化的传承人培训与培养机制、评价与奖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