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8日表示,将督促地方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推动海洋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在28日举行的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海水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支柱性产业之一,对我国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海产品保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松琴说,部分地区养殖不规范的发展给局部海域带来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去年,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按照分区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监管思路,系统部署了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实施养殖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实施等4方面,10项举措。
胡松琴介绍,上述意见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成立了帮扶技术专家组,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加强海水养殖的生态环境监管。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将排查出的排污口纳入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台账;指导沿海地方统筹考虑区域养殖特点,水质改善要求和经济技术的可达性,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导则,因地制宜的制定海水养殖地方排放标准。
“目前江苏、海南的标准已经出台,其他省份的标准预计年内也可出台。”胡松琴介绍,一直以来,海水养殖业的监测基础相对薄弱。近几年,生态环境部指导沿海地方提升监测能力,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试点,逐步完善海水养殖尾水监测体系。
“可以说给养殖的生态环境监管带上了眼镜。”她说,此外,生态环境部还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加强养殖活动对岸线及生态影响的监测监管。
海水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支柱性产业之一。图为山东一家水产养殖车间里,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工厂化养殖的斑石鲷。摄影/章轲
胡松琴说,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目的是推动海水养殖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环评管理和排查整治,依法加强海水养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管理,持续稳步的推进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和分类整治。逐步健全海水养殖的尾水监测体系,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强化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应用。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介绍,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但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黄海北部、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仍存在劣四类水质分布,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总的来看海洋环境当中氮磷污染来源是比较广泛和复杂的,陆海压力叠加,陆海统筹、区域协同治理的要求高,治理难度大、成本高。
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在发布会上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海警部门查获非法倾废案件58起,同比增加26%。海警北海分局定期组织集中执法巡查,检查石油勘探开发设施206个,登检平台30个,对问题隐患现场督导整改。今年以来,检查各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象6657个(次),同比增加45%,检查各类船舶1.7万余艘(次),同比增加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