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经济财税政策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财经2024-03-07 17:14:16 听新闻

作者:安永EY    责编:张健

前言

2024年中国两会如期而至,昨日(3月5日)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1]明确了中国2024年经济发展主要方向即“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增长目标定在5%左右。整体而言,2024年发展环境仍然是挑战和机遇并存,中国经济发展将以“稳”为基础,更大力度扩大开放,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

报告披露的部分关键信息如下:

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5.2%)达到预期(5%左右),2024年预期目标为5%左右

2024年赤字率拟按3%安排,规模4.06万亿元人民币

2024年开始拟连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人民币

2024年中国将推进落实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开放、财税体制改革等10个方面经济工作任务,如制造业、服务业外资准入继续放开;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全面实施;财税政策上将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并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等

一、国际层面经济发展背景及展望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2],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较2022年放缓,估计增速为3.1%。受到紧张的地缘政治局势、紧缩的金融条件以及疲软的全球贸易等因素影响,未来几年全球经济增长依旧面临诸多变数。IMF预计2024年和2025年全球经济增速分别为3.1%和3.2%;在此背景下,IMF对中国2024年经济增速的预期则从去年10月的4.2%[3]调高至4.6%,一定程度反映了国际层面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同时,全球整体通胀率预期将缓慢下降,从2023年的6.9%降至2024年的5.8%,2025年将进一步降低至4.4%。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显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近年来呈下降趋势,其最新一期《全球投资趋势观察》[4]指出,虽然估计2023年全球FDI较2022年略有增长(+3%),但这一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几个欧洲“导管经济体”(多为跨国企业的投资中转地,对资本转移征税少或不征税),若不考虑前述经济体的影响,2023全球FDI实际上下降了18%;展望2024年,鉴于对主要市场的通胀和借贷成本的预测表明国际投资交易的融资条件将趋于稳定,全球FDI可能会略有上升。

二、2024年中国经济发展预期目标:5%左右GDP增速;将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回顾2023年,中国经济总体回升,GDP增速达5.2%[5],实现了预期目标(5%左右)。根据中国官方披露数据,2023年FDI金额为11,339.1亿元人民币(折合约1,633亿美元),同比下降8.0%[6],较2022年增速(6.3%[7])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受益于经济回升,加之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拉低基数等影响,2023年中国财政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其中税收收入较2022年同比增长8.7%。

2024年,预期实现5%左右的经济增速,中国将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三、2024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的2024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工作报告》向外界释放的信号,包括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新质生产力”、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未来将扩大开放的行业领域以及可能迎来的财税改革新措施等均值得关注。

四、扩大高水平开放:制造业、服务业外资准入继续放开,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

制造业、服务业外资准入继续放开

当前,中国实施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8]和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9],其中关于制造业项下,自贸区清单已实现“清零”,全国清单中只有部分限制如对外商投资出版物印刷和中药饮片的生产有所限制;服务业项下,电信服务业对外商投资有股比/控股限制,医疗服务业中投资医疗机构仅限于合资形式。

今年两会继续带来利好外资消息,中国将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具体包括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需注意的是,此处的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不等于外商投资制造领域完全不受限制。

当前,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产业,先行参照上述两个负面清单,如果属于两个清单内事项则参照清单内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投资事项不属于前述两个负面清单,则需参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当前执行的是2022年出台的版本[11],中国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另外,还需注意地方如有特殊规定的,还需从其规定。建议欲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措施。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全面实施

上海市政府[12]和商务部[13]已发布并实施了针对上海自贸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也是中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改革举措。其中海南自贸港清单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对海南自贸港的专业服务、交通服务、金融等领域均有较高水平的开放安排。

此次两会提及将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预计可能将在海南清单的基础之上,将相关措施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五、高质量产业发展:首次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原创性”和“颠覆性”的科技创新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其要点是在于加强“原创性”和“颠覆性”的科技创新,继而利用创新成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从中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对支持科技创新的决心,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创新活动集中度较高的产业,也将是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支持对象。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目前为止,已有多地政府在其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布局新质生产力,也提及将投入资源支持相关领域的研发和创新,值得关注。

六、区域协调发展:号召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来源

《政府工作报告》提及发展区域经济,利用优势区域带动经济发展,号召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来源。以大湾区为例,报告支持香港、澳门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大湾区建设。其中,香港作为中国内地“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重要枢纽,是内地FDI最大的来源地,在推动大湾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香港与内地协同发展,各自利用自身优势,共同为中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值得期待。

七、财税体系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政府工作报告》提及2024年中国在财税体制方面的举措大致包括:

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之重点是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这也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契合。尽管此次两会尚未披露更多细节,但是根据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及其官员透露出的信息[15],该项安排主要目的在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引导各类资源投向实体经济。

根据公开信息,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领域预计将迎来以下措施[16]:

需注意的是,在风险防范方面,中国政府将在确保制造业企业精准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开展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对于违规享受优惠的企业将实施处罚,建议企业充分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其享受条件,确保充分且合规享受政策红利。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基于中国近年来高质量发展经济的总基调,公开信息显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主要围绕“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官方信息[17],主要可能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改革:

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扩大地方财力,合理配置地方税权;推进消费税改革,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

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提升征管效能:创新便利办税,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在2022年底更新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18],扩大目录范围以引导外商更多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此次两会提及将继续扩大目录范围,随着目录的进一步扩大,预计有更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政策红利。根据现行政策,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的,主要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符合规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除外)

除了上述两方面财税体制改革之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及将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机制、加强财税对稳就业的支持等,具体细节有待进一步披露。

两会正在进行中,随着会议的进行,更多细节或将披露。上述各项政策也预计在两会结束之后逐步落地,我们会继续关注,为您带来最新消息。

注:

1.http://www.gov.cn/zhuanti/2024qglhzb/live/20240305b375951.html

2.https://www.imf.org/zh/Publications/WEO/Issues/2024/01/30/world-economic-outlook-update-january-2024

3.https://www.imf.org/en/Publications/WEO/Issues/2023/10/10/world-economic-outlook-october-2023

4.https://unctad.org/publication/global-investment-trends-monitor-no-46

https://news.un.org/zh/story/2024/01/1125847

5.https://www.stats.gov.cn/zt_18555/zthd/lhfw/2024/hgjj/202402/t20240229_1947948.html

6.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xwfb/xwrcxw/202401/20240103467642.shtml

7.https://www.gov.cn/xinwen/2023-01/19/content_5738101.htm

8.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9.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10.自贸试验区施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有区域(28.8平方公里)适用的增值电信试点政策

11.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6/content_5682276.htm

1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

13.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14.各地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15.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80/c5221333/content.html

16.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80/c5221333/content.html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80/c5220489/content.html

17.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2/content_6923300.htm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80/c5221333/content.html

18.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1/29/content_5730383.htm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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