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保障金额翻倍,基本实现全域、常见自然灾害全覆盖,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3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扩展巨灾保险责任,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二是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实现巨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翻倍;三是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这一次出台新的政策进一步扩展保障、提高保额,一个主要考虑是社会需求。近年来巨灾发生的频率、造成的损害越来越难以估量,在这种情况下,推出更为综合全面有效的巨灾保险保障,成为国家、社会和人民的迫切愿望。”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明确把发展巨灾保险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从此前的地方巨灾保险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试点机制比较成熟,为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综合性巨灾保险积累了较为充足的经验。”上述负责人说。
增加台风等保险责任
《通知》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由现有的破坏性地震,扩展增加台风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基本保险金额也进一步提升。具体来看,地震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扩展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此外,《通知》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在政策性巨灾保险方面之上,支持巨灾保险共同创新产品和服务,对人员伤亡救助责任等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不同地区聚焦风险管理的需要,推动构建政策性巨灾保险和商业性巨灾保险相互补充的保障体系。”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试点多年,差距仍存
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造成的巨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与保险赔付形成强烈反差,使我国需要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成为社会共识。
2015年,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在京成立。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到2023年底,地震巨灾保险累计为全国2130万户次家庭提供了7918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赔付资金超过了1亿元。
目前,我国已在15个省、74个地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这些试点的保障灾因更加广泛,除了地震外,还有台风、洪水、泥石流,甚至还加入了一些人身伤亡等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29日,全国首单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综合巨灾保险在河北省落地,全省7400多万群众有了“人身+住房+财产”三层巨灾保险保障。河北综合巨灾保险所有保费均由财政负担,采取省级统筹投保,设定每5年为一个保险协议周期。
虽然试点取得一定成果,但巨灾保险在损失补偿方面仍难以发挥显著效果,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重仍然较低。
“巨灾保险为什么单拿出来?它跟普通的商业保险是不一样的,常规我们的保险是‘高频低损’。比如车险,一般投保1000辆,一年出险量平均在一百五六十辆,出险率是比较高的,但每一辆车的损失并没有那么大。但巨灾是典型的‘低频高损’,发生率很低,一旦发生,损失巨大,甚至是天文数字。”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在他看来,我国巨灾保险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在保障水平、保险覆盖面、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组数字可以看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保险赔付在巨灾发生时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持续上升。
2008年汶川地震时,保险占直接经济损失的赔付还不到1%;2021年河南“720强降雨”时,保险业在巨灾中的赔付占直接经济损失达到约10%;2023年华北强降雨,仅河北一地保险的赔付占到当地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
但这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依然存在。“6%和10%只能说跟自己相比进步很大,我们要把视野放得宽广一些,很多国家巨灾保险做得好,一旦巨灾发生,保险业能够提供的赔付占到巨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30%到40%,这样财政、社会的压力会大大减小。”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第二个差距则体现在保险的覆盖面。“之前制度主要是保障地震,在地震带以外的地区覆盖率是比较有限的,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虽然保障需求强烈,老百姓非常希望能有一个保险来为他们的房子提供有效保障,但受限于当地的保险意识、政府财力及个人的支付能力等,投保覆盖率比较低。”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风险管理能力也存在一定差距。该负责人认为,巨灾保险的属性对保险公司开展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能力要求。“目前行业已有能力建立自己的地震模型、洪水模型、台风模型,但客观上,我们的保险业与国际上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特别是我们的巨灾数据基础比较薄弱,做风险模型要定价,需要海量的数据,需要对过去较长一个历史周期灾害发生情况及巨灾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全面梳理。目前,这些数据行业的积累还不够,市场上这些数据也处于碎片化状态,亟需研发更加符合中国实际的更加精细的巨灾保险模型,以提升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