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亮点、三步走规划,上海离岸金融迎全新变革

第一财经2026-06-17 15:03:57 听新闻

作者:杜川    责编:杨倩雯

首份系统性、全方位阐述上海如何构建离岸金融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出炉。

6月17日,在2026陆家嘴论坛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明确了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的发展目标、实施路径与核心模式。

《行动方案》的亮点有哪些?后续还会推出更多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吗?上海发展离岸金融如何统筹考虑发展与安全?

亮点一:设定分阶段发展路径

《行动方案》的亮点之一,是设立了层次清晰的三阶段发展路径。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末,上海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

《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一是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二是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三是数字化应用;四是离岸金融业务;五是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六是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近年来,随着国际产业链加快重构,我国海外经济权益持续拓展,“走出去”的中资企业需要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优质企业也迫切需要安全、高效、专业的离岸金融服务。

市场权威专家表示,发展离岸金融有利于满足“走出去”企业现实需求,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与经贸往来。同时,发展离岸金融也有利于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金融制度型开放。此外,还有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与影响力。

亮点二:创新探索“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

上海发展离岸金融如何统筹考虑发展与安全?《行动方案》的另一亮点是创新探索“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

其中,“物理集聚”是指支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目前主要集中在浦东新区;“主体限定”是指对试点性质强、风险外溢较大的离岸金融业务,从符合资质要求、经营稳健、风险控制体系完善的企业、金融机构开始进行试点。“账户隔离”是指主要通过FT账户和OSA账户开展,实现不同业务、不同主体、不同风险层次的资金分账核算,更好实现风险防控。

市场权威专家表示,这种方式从制度上筑起“防火墙”,既最大程度地吸引全球资本,又守住了国内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底线。这一模式设计,为现阶段探索离岸市场,提供了安全、可控且高效的方案。

亮点三:数字人民币赋能离岸金融创新发展

数字化应用创新,打造独特竞争优势。《行动方案》首次将数字人民币与离岸金融体系建设深度融合。

《行动方案》依托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优势,将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离岸金融全场景,打造数字化离岸金融新模式,形成区别于全球其他离岸市场的特色竞争力。

亮点四:首批业务稳慎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人民币离岸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此后根据情况逐步拓展新的试点业务。

在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方面,2025年6月,潘功胜曾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上海发展离岸贸易。

本次《行动方案》支持试点扩围,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而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则是构建离岸人民币“资产池”的核心抓手。

2025年开展的自贸离岸债是遵循“两头在外”的原则,对接国际债券市场通行规则标准的创新债券。《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也为未来发展留出空间。如“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表述,为未来探索离岸金融资产转让、资产管理、家族办公室等业态预留了发展空间,展现出动态稳健演进的开放特征。

亮点五:立法与机制创新

立法与机制的创新,破解了改革制度瓶颈。《行动方案》在制度供给上,构建了一个层次分明、权责清晰的规则体系。

在法律制度层面,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分层分类制定离岸金融业务规则与指导性文件。

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结合本地试点实际,制定配套规则,补齐落地实操层面的制度短板。

对于试点过程中需要暂时调整、暂停现行法律法规的特殊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授权后实施,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都于法有据。

在运行机制层面,建立中央与上海常态化协同机制。同时引导离岸金融从业机构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公约与操作规范,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多元治理格局,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亮点六:区域协同发展创新

《行动方案》站在国家金融开放全局视角,提出上海要注重做好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的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保障国家整体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

香港作为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历史悠久、国际化程度高、市场规则与全球全面接轨。上海依托内地庞大的实体经济与本土市场,面向国内出海企业、“一带一路”沿线主体,离岸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征明显。两地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定位、服务对象、业务侧重天然形成差异。

市场权威专家认为,推动沪港协同发展,一方面可以实现优势互补、经验互通,上海可学习香港国际化运营、风险管理、高端财富管理等成熟经验,香港可借助上海对接内地实体经济需求;另一方面能够有效规避同质化竞争,形成错位互补格局。两大国际金融中心整合全国离岸金融资源,协同参与全球金融竞争,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整体利益,全面提升我国金融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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