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因“10.5”重大事故受罚100万元 多名董事被追责

一财网2012-02-03 21:30:00

责编:群硕系统

第一财讯:南钢股份(600282.SH)2月3日晚公告发布了“10?5”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包括董事长在内的13名责任人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公司受到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事故调查组认为,残铁口碳砖瞬时塌落,高温铁水大量涌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炼铁厂制订的《方案》对停炉、放残铁工作中安全问题研究不深、预判不足,指挥人员违规指挥,操作人员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根据江苏省政府1月18日发布的《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5”重大事故结案的批复》,公司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行政处罚,其中,公司董事长杨思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董事长吕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陶魄撤销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再出任南钢股份董事。“10.5”重大事故触犯刑律的3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10月5日,公司炼铁厂5号高炉在停炉过程中发生铁水外流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208万元。南钢股份宣称,5号高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已经停炉,按照2011年关停计划将予以拆除。

南钢股份3日报收2.91元,上涨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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