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感冒药有必要实名制吗?

第一财经日报2012-08-31 01:41:00

责编:群硕系统

据媒体报道,浙江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浙江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数量等信息,并规定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据悉,原因是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这些常用感冒药,经过炼制可以变成冰毒。

浙江公安厅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的生产制作。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遏制毒品的生产制作绝非推出买感冒药实名制就能解决。

现在购买药品的渠道很多,药品销售部门为了自身的利润能循规蹈矩吗?早在2008年,国家药监局曾发文对含有麻黄碱的感冒药实行限购政策,规定药店一次零售不得超过五包。但在实际生活中,该“限购令”并未得到认真贯彻。这次,推出买感冒药实名制,是否会重蹈覆辙,令人担忧。毒品的高额利润会驱使制毒分子铤而走险,使出浑身解数搞到药品。现在,国内药店很多,他们可以在这个药店买一些,到别的药店再买一些,集腋成裘。国内的药店又未进行实名购买联网,用实名制能堵得住吗?

而购买感冒药实名制推出后,却会给百姓增添许多麻烦。还有,也泄露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如何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确是个问题。笔者以为,如果真想从根本上堵住制作毒品的原料来源,不如把含有麻黄碱成分的药品纳入“处方药”管理。

如今,实名制过于泛滥,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这是懒政的表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域该实现实名制,如银行卡需要实名制;而有些则没有必要。笔者以为为百姓服务的领域,应以方便百姓为原则,不要让百姓感觉麻烦。而推出实名制,也应征求公众意见。(于文军,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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