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傅华伶:法治就是把规矩立好

第一财经日报2014-09-26 05:43:00

责编:群硕系统

编者按

7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将于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只有一个: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翻阅历届四中全会资料可见,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为主要内容。此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实属首次,预示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将更加注重法制建设和法治理念,也将推动中国多方面、深层次的立法突破和司法改革。

十年动乱,法治被破坏殆尽。之后,中共中央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强烈意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十八大召开之后,史无前例的反腐高压态势,从治标到治本的演变,需要以“法制”和“法治”作为基础支撑。法治的呼声更加高涨,随着四中全会的召开,“法治”的理念将更深入人心。

本报将从即日起每周五推出“依法治国”专题,与读者共同见证本轮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历程。

 

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傅华伶看来,中国轰轰烈烈的反腐之后,将可能会经历类似于新加坡模式的依法治国过程。

傅华伶在西南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位,此后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及约克大学分别取得硕士及博士学位。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公法、人权法、中国法律机构等,在传播法、刑事司法制度等领域发表了大量探讨中国相关问题的著作。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傅华伶。

他说,30年来中国社会发展有了比较大的进步,在海外的法律学者对中国当前及之后的改革,尤其是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种种改革,十分期盼。政府必须放权,法院要更独立,形成公信力,成为解决大量社会矛盾的机构。按照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法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政府应该投入更多资源发展法治。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10月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你怎么看这次会议以及依法治国的议题?

傅华伶:从1954年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颁布开始,其实一直都在探讨依法治国的问题。

依法治国路线并没断过,现在重新提法治也不太让人吃惊。作为一个政党和政权要统治那么大的国家总得靠什么。常规管理一般事情的时候总得用一套规矩办事。其实法治就是先把规矩、制度设计好,大家按照这个去做,有一定的预测性,不要一天到晚轰轰烈烈地运动。要让社会比较稳定,要有一个秩序,大家按规定来,不要每天心惊胆战,说到底法治就是给执政党一个很好的工具去管理好社会。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没有法律就没有市场经济。这么多年来,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迷信或者信仰并不像以前,觉得西方市场经济也就这样。那么现在为什么还要谈法治呢?我觉得就是社会管理的问题,要管理那么大的社会、那么多的人,你靠什么?光靠反腐实际管不下去,治标治本,标就是现在把规矩限好了,不能贪,不能拿红包回扣。腐败严重就是以前我们规矩立得不好,或者有规矩大家不遵守,有很多理由不遵守。但从现在开始我们把规矩立好、制度建好,应该会解决很多问题,这点还是从上至下推动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

日报:你认为四中全会即将讨论的“依法治国”议题,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又有哪些议题可能纳入四中全会的讨论范围?而最有可能推动的议题又会是什么?

傅华伶:此次议题我估计规定会很明确,我们的规矩是什么、法律是什么会更明确一些,会有一系列修改法律的行为。中国法律制定了几十年,以前很多不具体,或者是需要改变。这几年会大量地修改法律。因为很多法律没法遵守了,技术层面原因有很多,要通过修改,把过时的法律进行修订。

第二个层面是机构改革,最大是法院独立性的问题,这点是正面的突破口,是谈了很多年的去行政化和专业化,去地方化这块能不能真正做到还不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里面已经提到了,四中全会就是具体去落实,试点出来了,模式是什么、板块是什么、成不成功、怎么去推广,我觉得这将有比较多内容。比方说提高法院的地位、法官的地位,中间有很多的细节问题需要解决。

第三,我估计专业化的培训会多一些,所谓的法律人才,特别是对法官的要求、培训、管理,对法官的道德意识要求会更高,法官的政治经济地位也会相应提高。

给法院一定的资源和地位,让它能够有逐步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就稳定了。法律制度类型有很多,比方说有香港的法律制度,也有西方的法律制度,还有新加坡的法律制度,现在的想法是通过法律制度解决很多问题,但又不产生社会负面的效果,那就只有更多参照一下新加坡模式了。

日报:新加坡式法律制度和香港地区的普通法法律体系有什么不同之处?

傅华伶:新加坡也是以普通法为主,法律制度从表面上看跟香港没有太大区别。但实际上大的区别是新加坡后面是一个政党在支撑,任何法治都有一个道德或者说价值取向。西方国家法制的道德取向是个人权利,个人自由是社会的根基,它的法治是建立在这一根基上的。

新加坡也有法治,非常完善和专业的法治,但是新加坡社会的价值取向是一个国家主导社会之上的制度。法院推行政策或者是制定法律、执行法律的时候所依赖的标准是前述标准。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新加坡也讲公平和权利,但是关键在它的价值取向,这一点就跟中国的国情比较相似,也就是维护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来形成一套规矩。那么最大的区别就是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并不是去发展自由主义的一套概念。

新加坡、中国香港的法治,每个犯人都有一个律师做辩护,而且辩护很到位,法官操作很好。香港一年的法律援助是7亿港元,而中国内地现在法律援助也就只有10亿元人民币。可以说没有法律援助,香港的法治就不可能生存,中国内地没有法律援助就不可能达到香港或者新加坡的水平。法治是花钱的,没有钱就不可能达到相应水平。法治是要有经济支撑的,内地的人均GDP是六七千美元,香港平均是接近5万美元。

日报:放眼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更远的未来,你认为这条法治之路真正的挑战又是什么?如何才能实现?

傅华伶:我们的法律是大众化和通俗化的,实际上法律应该是抽象和技术化的,通过重新改写,希望能让法律变成有用、能切实管理社会的法律,把法律转化成技术。对中国成为法治国家必须要有耐心,至少要过五年再看。制度设计是第一步,操作的人要有信心,有些法官在1998年那轮司法改革后失去了信心。要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政府就要真心提高他们的地位。制度要去官僚化,提高法院公信力。从新加坡模式来看,一是要理顺政党和法院的关系;二是政党要放权法院,一般案件不干涉,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三是法律规定要写清楚,不是以权力为本位,法律制度设计要精细。

 

相关报道

专访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张巧良:从违法强拆减少看执法进步

对四中全会的希望方面,既然确定了依法治国的目标,如何去走,就要有明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不但要说怎么走,还要明确一旦做不到,怎么惩戒。

举报
分享
热度
意见反馈箱:yonghu@yicai.com
客服热线:400-6060101 Copyright 第一财经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