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
2月19日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组织形式为部一级经济实体,对全国原分属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纺织工业部等部门管理的炼油、石油化工和化纤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对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实行统一管理。同时,成立中国石化总公司筹备小组。
3月9日~12日 中国石化总公司筹备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中国石化总公司机构设置和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有关单位划入等问题,确定设立公司董事会。
5月12日 石化总公司筹备小组工作组赴津、辽、吉、黑、沪、徽、苏、浙、湘、鲁等地,与省、市政府商谈企业交接事宜。
6月30日~7月8日 中国石化总公司召开首次直属企业经理(厂长)会议。
7月7日 中共中央批准中国石化总公司领导班子配备名单:李人俊任董事长、党组书记;孙敬文、孙晓风、徐良图、李正光任副董事长;陈锦华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万欣、张皓若、盛华仁、费志融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7月10日~11日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筹备小组工作汇报,讨论公司章程,研究确定董事会由22人组成。
7月12日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姚依林、薄一波、李鹏、康世恩、宋平等出席。原隶属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和地方的39家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相继划入石化总公司。石化总公司机关设立7个职能部门:办公厅、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生产管理部、发展部、销售供应部、工程建设部;3个附设单位:国际事业公司(外事局)、规划院、科技情报所。
8月19日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等视察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
9月27日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扬子石油化工公司成立。
11月21日 国家主席李先念视察上海石油化工总厂。
12月23日~25日 石化总公司第一次年度工作会议在上海石化召开,陈锦华作题为《坚持“改革、开发、振兴”方针,进一步办好经济实体》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