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副厅级),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并向纪检监察机关递交了自首书。(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王国强案件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直接督办的重点案件,也是中美双方共同确定的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
图为王国强(中)到达首都机场。
“裸官”王国强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过此前的梳理发现,1997年开始,有关部门对“裸官”的排查范围虽然已经明确细致,但是排查结果仅存在于“裸官”现象官员的处理上,直到2013年12月之前,对外一直比较神秘,几乎没有与此有关被处罚的案例。
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如不实填报不得提拔任用。而实际上,各地对于存在“裸官”现象的官员,已经开始限制其在重要岗位上的任职以及相应的提拔。
王国强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裸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王国强曾于2010年7月以赴美国参加女儿毕业典礼为由,办理了因私出国护照,因故没有成行。2012年3月,王国强在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办理了一年多次赴美签证,并于4月24日擅自与妻子谭某(丹东海关主任科员)从沈阳机场出境去美国。出境后与国内失去联系,至今未归。5月2日,丹东市媒体对王国强擅自出境一事作了报道。
2012年4月28日,辽宁省纪委对王国强立案调查,经查,王国强存在收受贿赂;违规持有因私护照、非法擅自出境;违规入股投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
一个月后的5月28日,王国强涉嫌经济犯罪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对该案已经启动追逃程序,追查王国强其他问题。2012年8月15日,经中共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决定给予王国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猎狐2014”尾声将至
12月4日,在离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截止时间只有不到1个月之际,公安部副部长、“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刘金国介绍,截至目前,该行动已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详见本报12月4日《公安部抓获428名外逃人员》)。
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此前,针对《通告》12月1日投案自首最后期限已过,仍然有部分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想回国投案自首,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就《通告》使适用问题曾表示,目前,虽然《通告》规定的截止日期到了,但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通告发布期间,向办案单位、驻外使领馆等有关部门正式表达了投案自首意愿,只是由于办理证照或工作安排问题等原因,只要在12月31日前回到国内投案自首,依然适用通告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敦促有自首意愿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及早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在此期间仍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将其缉捕归案,并依法从严惩处。
王国强此次自首,无疑是“猎狐2014”的重要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