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赔1000万 广东首例巨灾保险赔付落地

第一财经2016-10-27 18:30:00

责编:石尚惠

台风“海马”过后,近日,广东兑现首笔巨灾保险赔付1000万元,这也是全国巨灾保险赔付最快的一例。

10月27日,广东保监局通报2016年度三季度广东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情况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据悉,10月21日,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在广东省汕尾市登陆,中心最大风力14级,给广东多地造成狂风和暴雨灾害。受此次台风影响,截至10月25日,广东保险业共接到报案8537宗,报损金额3.15亿元。

广东保险业立即启动巨灾保险赔付工作,于10月24日向汕尾市政府支付赔款1000万元,用于救灾复产和灾后救助。这次赔付是广东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的首例赔付,也是全国巨灾保险赔付最快的一例。

2015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出资方式上,由省市两级财政配套出资,每个试点地市预算3000万元。保费在3000万元以内的,按照省级与地市3:1的比例分担,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由地市承担。

今年7月15日,湛江市政府率先签订了首张巨灾保单。此后,韶关、梅州、汕尾、茂名、汕头、河源陆续承保,目前已有7个地市实施,巨灾风险保障合计达到15.76亿元。其中,汕尾市巨灾指数保险于今年8月1日签单承保,以台风和强降雨2个灾因作为保险责任,台风等级超过12级即触发赔付,保险期间1年,保费由省市两级财政分别承担,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02亿元。

上述广东保监局通报同时显示,前三季度,广东省实现保费收入3074.8亿元,同比增长41.6%。其中,不含深圳的保费收入为2425.6亿元,同比增长44.5%。保险公司赔付支出614.3亿元,同比增长17.9%。保险公司资产总额7706.6亿元,较年初增长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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