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尔芯欺诈发行案曾引发市场关于“财务倒查”的密集猜测,尽管监管部门进行了澄清,但是证监会严打财务造假、重罚欺诈发行的监管态势已经越来越明确。
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3月1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必须坚决打击。“对于这点,证监会态度是非常坚决的。最近几年,我们投入了非常大的监管资源。大家关注到的一些案件,实际上也是这方面工作的体现。但坦率地说,与市场各方期待相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合力,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坚决让违法者‘倾家荡产’、让犯罪者‘牢底坐穿’、让首责首恶‘无路可走’,是当前非常明确的监管方向。”第一财经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近期包括思创医惠、起步股份、华铁股份、红相股份在内的多个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案件,都被从严、从快、从重进行了查办。越来越多案件依据新证券法进行查处,处罚金额相较此前大幅提升。
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吴清“首秀”发声提出“两强两严”的监管理念,再次释放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的明确信号。他特别提到,证监会将瞪大眼睛,对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强化早期纠正,对各类风险及早处置,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要重点严打,特别是一些触碰底线的,比如造假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都要严厉打击。
“证券监管执法绝非‘罚酒三杯’,更不是‘破财免灾’、一罚了事,等待违法者的还有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等追责链条。”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证监会始终坚持对恶性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刑事、民事全方位立体化打击,让“说假话”“做假账”“藏真话”的违法者遭受“人财两空”的结局。
股债同抓,可转债欺诈发行屡遭重罚
思创医惠案是注册制下首单再融资欺诈发行案。在其之前,A股公司因可转债欺诈发行而受罚的案例并不多见。
“无论是发行股票还是可转债,发行人‘申报即担责’,凡是企图上市‘圈钱’的造假者,不仅要连本带利‘吐出’利益,还要付出沉重经济和自由代价。”前述负责人称。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债券被处罚,处罚幅度明显增大。
处罚决定书显示,思创医惠2020年8月公布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募资规模8.17亿元。次年1月公布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证监会调查发现,思创医惠刻意隐藏造假痕迹,“借道”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涉案金额巨大,欺诈发行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8.17亿;违法手段多样,既有虚构业务,又有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2020年1~9⽉虚增利润5237.0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6.81%。
按照新证券法,证监会对思创医惠总计罚款8570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某中被罚款750万元。
思创医惠及责任人员累计被罚近1亿元,是欣泰电气案罚没金额1907万的5倍以上。
同样涉嫌可转债欺诈发行的还有起步股份和红相股份。
证监会2023年11月对起步股份下发处罚决定书,认定起步股份违法手段隐蔽,利用内部核算系统虚构购销业务;虚增占比高,连续三年虚增收入3.6亿、虚增利润1.3亿,最高虚增比例超过50%;欺诈发行情节恶劣,以财务造假手段欺诈发行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5.2亿。最终合计罚款7700万。
今年2月底,证监会对红相股份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红相股份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同时2019年、2020年发行股份和可转债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对责任主体拟罚款总额达到6556万元。
穿透到人,强调“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惩治首责、首恶是近年来证监会严监管的重要特征之一,对实控人尤其强调从严监管。
吴清在两会期间也曾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企业必须扛起第一责任、主体责任,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作为企业的“关键少数”必须挺在前面。大股东、实控人和管理层必须牢记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必须有姓“公”的意识和责任,要持续对公众负责,持续提高投资价值。
“证监会目前正在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严肃整治、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吴清说。
从近期处罚的多例案件当中,穿透到人的倾向也十分明确。
在思创医惠可转债欺诈发行案中,按照新证券法,证监会对其中3名责任人员罚款1350万,最高罚款750万,人均罚款高达450万,超过人均年薪10倍以上;对“首恶”采取10年市场禁入。同时,其情节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一旦被刑事移送,判决构成犯罪,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处罚决定书认定,思创医惠存在欺诈发行主观故意证据确凿,章某中时任思创医惠董事长、总经理,未能有效管控医惠科技,知晓并授意相关员工实施前述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因此进行了从重处罚。
起步股份可转债欺诈发行案,同样强调了对责任人的处罚。
本案合计罚款7700万,特别是对4名责任人罚款2000万,最高罚款1000万,超过旧法罚款上限16倍;对责任人处以最高10年市场禁入;同样的,该案情节也已达刑事追诉标准,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华铁股份财务造假案当中,公司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两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亿元、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4000万;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少计资产减值损失1.4亿元,致使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连续四年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额累计达184亿,最高年份金额占当期净资产233%,华铁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也未在相应年报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华铁股份时任董事长宣瑞国又为实际控制人,证监会调查发现,其组织指使、决策实施主要违法行为,为“首恶”,对其个人拟处以高达80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使其“永无翻身之日”。
“对于不断试探监管底线、无视法律红线的造假者,我会将其列入重点盯防对象、时刻提高警惕、针对性加强日常监管,致力彻底根治‘旧病顽疾’,处罚与教育结合,杜绝‘惯犯’‘累犯’出现可能,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前述负责人称。